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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减薪是什么意思
释义

扣减工资是指无正当理由扣减应付职工工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扣减职工工资。那么,什么是“扣除”?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附则第三条规定,《规定》第十五条所称“扣除”,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除劳动者应得的工资(即:,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全部劳动报酬。
    

扣除劳动者工资不包括下列减薪情形:
    

(1)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明确规定条例(二)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三)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批准的厂规有明确规定(四)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有关。当经济效益下降时,工资必须下降(但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因职工事假应减少工资
    

企业在处罚和扣减工资时,必须有明确的项目,任何时候都必须有单位的处罚文件和工人的签名。目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对劳动者工资扣除没有法律解释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按照劳动合同或者本法的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逾期不支付的,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或者拖欠劳动者报酬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支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追加赔偿,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劳动者应当认真理解本条的内容,使他们了解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减薪现象,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我们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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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21:3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