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能否在原告户籍所在地起诉? |
释义 |
,离婚能否在原告户籍所在地起诉?P> 离婚诉讼一般不能在原告户籍地办理,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结婚地(通常是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二)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的身份诉讼;(三)对劳动教养人员的诉讼;(四)对被监禁人员的诉讼离婚具有个人属性,故对上述(一)和(二)两种情形,当事人可以向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第二,离婚后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什么,第1079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机关可以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如果起诉离婚的一方不同意该怎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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