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倍的工资差额应该征税吗 |
释义 |
劳动仲裁中的双倍工资差额是否需要征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录用之日起一个月内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的两倍。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每月工资的两倍,因此支付工资的两倍仍然是工资收入,不是补偿收入。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应按“工薪所得”缴纳,双倍工资不是工资,但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惩罚性赔偿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进行仲裁和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要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外,仲裁委员会不得受理超过法定期限的仲裁申请,并按照级别管辖和区域管辖的规定,向相应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仲裁的层级管辖是指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之间的分工。县、市、直辖市设立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一些省、自治区也相应成立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目前,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劳动争议案件大多由所在地县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规章制度 区域管辖是指同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不同地区受理案件的分工。用人单位与被争议劳动者不属于同一仲裁委员会管辖的,由劳动者与当事人的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即:,向职工支付工资的单位所在地)应当受理的情况 以上是相关的答复,双倍工资的补偿不属于工资的范围,所以一般我们不缴纳差额税款,只需要我们自己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当我们的权利受到侵犯时,我们必须使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如果您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律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