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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合并的方式和程序是什么
释义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新公司的,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公司合并的经营程序:一、订立合并协议公司法对合并协议的主要条款没有规定。在这方面,可以参照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与分立规定》(以下简称《合并与分立规定》)中规定的外商投资企业合并协议的主要内容工商,包括:
    

1、合并协议各方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
    (2)名称,被合并公司的住所和法定代表人3.合并后公司的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4.合并各方债权债务的继承计划6.违约责任8,第二,合并协议是导致公司资产重新分配的重大法律行为,直接关系到股东权益,是公司的重大事项。因此,公司合并的决策权不在董事会,而在股东大会上,所有参与合并的公司必须以《公司法》特别决议规定的多数票通过各自股东(股东大会)的合并协议,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合并,需要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其中,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合并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决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公司合并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我国《公司法》规定了通知债权人的程序和公告方式。该条规定,参与合并的公司“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担保的,不得合并”。说明我国《公司法》赋予参与合并的债权人异议以阻止合并程序的效力,以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改制民事纠纷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企业进行合并,应当参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告债权人。合并后,债权人就被合并企业原资产管理人(投资者)隐匿或者遗漏的债务向合并方提起诉讼的,债权人在公告期间申报债权的,合并方承担民事责任后,可以向被合并企业原资产管理人(投资者)追偿债务。债权人在公告期间未申报债权的,合并方不承担民事责任。人民法院可以通知债权人分别起诉被合并企业的原资产管理人(投资者)
    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必须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必须经主管机关核准。被吸收的公司因解散,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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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19:4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