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撤销合同的特点和注意事项是什么 |
释义 |
可撤销合同的特点和注意事项是什么? 首先,可撤销合同的法律规定: 中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规定了三种可撤销合同: 1。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所谓重大误解,是指误解人在表达意思时,对与合同法律效力有关的重要事项的理解存在重大缺陷。其后果是误解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或无法达到订立合同的目的。误解直接影响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在本案中,虽然同行的原始真实含义不一致,但这种情况并不损害其自身的利益,因为行为人是由于另一方的欺诈、胁迫或利用另一方的危险而被迫订立合同的。这是由于演员自己的粗心、缺乏经验或缺乏信息造成的。因此,此类合同不能作为无效民事行为处理,而应由一方当事人变更或撤销。订立合同时明显不公平 所谓明显不公平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在紧急或无经验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使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严重不平等。标的物的价值和价格差异太大,责任和风险明显不合理的合同,可以称为明显不公平的合同 明显不公平的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往往非常不平等,经济利益严重不平衡,违反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法律规定对明显不公平的合同予以撤销,这不仅体现了公平原则,而且有效地保障了公平原则的实现;第三,从法律上确认明显不公平的合同可以撤销,对于保证交易的公平性,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具有重要意义,并防止一方利用其优势或利用另一方缺乏经验损害另一方的利益。一方当事人以欺诈、胁迫或者利用对方当事人的危险,违背对方真实意思订立的合同 中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无效,与本文中因欺诈和胁迫而订立的合同最大的区别在于是否损害了国家利益。损害国家利益涉及社会和公共秩序,这在民法体系中通常是无效的。在不损害国家利益的情况下,欺诈方或被胁迫方可以独立决定合同是否有效或被撤销。可撤销合同制度的适用不仅可以充分保护受害方的利益,而且可以适应合同签订时的各种复杂情况。可撤销合同具有以下特点: 1。可撤销合同是在被撤销之前的有效合同。可撤销合同一般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无论是在大陆法系还是在英美法系,合同的大部分条款都带有不真实的意思表示,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可撤销合同的解除,应当由具有撤销权的人通过行使撤销权来实现 可撤销合同和无效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例如,两个合同都会使合同从一开始就无效,因为它们被确认为无效或被撤销,但它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可撤销合同主要涉及含义不真实的合同,无效合同主要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可撤销合同在被撤销前仍然有效,无效合同从一开始就无效;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权是有时间限制的。本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合同成立之日起一年内有撤销权;在可撤销合同中享有撤销权的人有权选择。他可以申请解除合同或保持合同有效。他可以申请修改合同或取消合同。无效合同当然无效,当事人无权选择。可撤销合同的注意事项: 1。在可撤销合同中,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明显不公平的,一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主要是被误解方或受害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在一方通过欺诈、胁迫或利用他人危险订立的合同中,只有受害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撤销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变更或者撤销。在可撤销合同中,具有撤销权的一方不一定要求撤销合同,但也可以要求修改合同 以上是小编对可撤销合同的特点和注意事项的回答。可撤销合同在被撤销前有效。一般说来,是意思不真实的合同,应当由撤销权人通过行使撤销权来实现。如果您有任何其他法律问题,欢迎您访问luba.com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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