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转让有哪些限制 |
释义 |
根据法律规定,股份转让限制是各国法律对股份转让明确规定的条件。这也是股权转让最重要、最复杂的限制条件之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股权转让限制主要表现为封闭性限制、股权转让地点限制、发起人持股时间限制、董事、监事、经理资格限制等,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不同意转让的,应当购买转让的出资。如果他们不购买转让的出资,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无记名股票的转让,自股东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向受让人交付股票时生效。”这种对转让地点的限制是无效的在各国立法中也很少见。这可能与管理理论在行政管理中的主导思想有关,但在公司法律制度中,机械地套用行政管理方式来限制股权转让是幼稚的 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权转让限制 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权转让限制是指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权转让条件。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的限制大多是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进行的。我国《公司法》中没有这种限制性规定,对按合同转让股权的限制,是指对按合同转让股权定价的限制。这种合同应包括公司与股东之间、股东与股东之间、股东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例如,部分股东之间关于优先转让股份权的相互约定,公司与部分股东之间关于在特定条件下回购股份的约定,都是对按照合同转让股份的限制的具体体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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