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权变更所需信息及股权变更流程1.深圳市股权变更所需信息及股权变更流程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备案)》(原件1份)2.经营者身份证明(1份副本,核对原件) 3.公司决议或变更决定(公司决定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1份)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股东加盖公章签字)或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签字)公司法定代表人(加盖公章)(原件1份) 5.经公证、见证或见证机构公证的股权转让协议,提交审批主管部门的调剂文件(原件1份)(注:我局可通过监察局共享系统查询相关信息的,无需提交;否则,应提交纸质文件) 6.转让给原股东以外的人的,应提交新股东的主要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核实自然人身份证明原件,并在单位资质证书上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股东为深圳市商业主体的,无需提交主体资格证明 7.公司因股权转让变更为一人(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的,一人有限公司的承诺书应提交 第二次,流程如下: 公证——营业执照备案(旧营业执照返还)——机构备案(新营业执照一份,旧代码证返还)——税务登记证备案(新营业执照一份,新代码证一份,旧税务证返还)——银行备案(如有)(法人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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