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首领官 |
释义 | 又称长官,即官府的主官,与佐贰官(副职)相对而言。汉唐间称长官,如《史记·主父偃传》所说:“非长官之吏也。”《唐书·萧至忠传》也说:“故事台无长官,御史天子耳目也。”元代于内蒙、陕、豫等地设长官府,府内长官称首领官。明代在官府文件中称地方长官为首领官,《大明会典·外官》规定:各承宣布政使司分正官与首领官,按察司、盐使司、府、州、县均有正官与首领官之分。《大明律·吏律·公式》载明首领官的职责:“若准拟者,上司置立,印署文簿,附写略节缘由,令首领官吏书名画字,以凭稽考。”《明史·选举志三》载:首领官即各部司长官,有“六部首领官”,“都、布、按三司首领官”,“外府、外卫、盐运司首领官”等。清朝进一步规定,凡布政使以下至知府衙门中的事务官,均称首领官,到民国初年始废此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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