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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编敕所
释义

编敕所

官署名。宋代以编敕为立法活动的重要内容,即将历年所颁发的散敕,汇总整理,删编成册,统一颁布,使之上升成为一般的法律形式。宋初未设负责编敕的专门机构,编敕由大理寺掌管。仁宗天圣年间(1023——1032)始置编修敕令所,简称“编敕所”,或“敕令所”、“敕局”,掌裒集诏旨,分类编纂成书。设提举主管全所,由宰相担任;同提举为副贰,由执政兼;其下有详定官,以侍从官兼任;删定官,就职事官内差兼。熙宁后称详定编修诸司敕式所。元祐变更王安石变法所立之制,又改称“重修敕令所”。南宋初,称“详定重修编敕所”,或“详定重修敕令所”。其后,又改称“详定敕令局。”庆元二年(1196)后,仍以编修敕令所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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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2: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