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公开道歉等民事责任:,并根据情节赔偿损失:(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作品的;(二)未经合著人许可发表作品的,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单独发表为自己创作的作品的 (3)未参与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以表演形式使用作品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广播、展览、发行、电影制作、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的,(六)未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擅自使用他人作品的;(七)未经表演者许可,对演出进行现场直播的;(八)其他侵犯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p> 第四十八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节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或者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和设备;如果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抄袭、剽窃他人作品的;(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牟利的作品的;(三)出版他人享有独家出版权的图书的;(四)出版音像制品的(五)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录音录像制作者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六)复制、发行收音机的(七)未经**电台、电视台许可,制作或者销售他人署名的艺术品的。”第四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按照约定的条件履行合同义务的,他应根据《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我相信每个人对侵犯版权的后果都有一个答案。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或情况复杂,律师协会还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参加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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