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使用注册商标,假冒伪劣、欺骗消费者的,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不同情况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或者商标局可以撤销其注册商标 这篇文章是关于对欺骗消费者的违法行为不管商品质量如何的行政处理 这篇文章实际上涉及到商标的功能以及如何管理注册商标。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务界,都对商标在规范商品或服务质量方面存在期待和质疑。商标所有人将商标用于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以便人们能够识别自己的商品或服务,并将其与他人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区分开来。也就是说,商标具有识别商品或服务的功能,这是商标最基本的内在功能,因此区别于商品或服务的共同名称和标志。与此相关,商标具有以下三种功能:一是表示商品或服务的来源或来源;二是督促商品生产经营者和服务提供者保证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第三,广告的功能 首先,商标被用作手工业者商品上的标志,以表达他们的私人权利。后来,它被用来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和来源。由于这些商品或服务来自不同的公司或厂家,各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条件、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商业信誉都不一样,商品或服务的质量也不一样。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胜,每个市场主体都必须希望消费者能够在众多的商品或服务提供者中选择自己的商品或提供自己的服务。但对于广大消费者来说,不可能具备识别和区分商品或服务的必要知识、经验和技能。对商品或服务进行标识,即使用商标,可以帮助消费者实现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愿望。其次,因为商标具有使人们识别商品或服务归属的功能。商标附属于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可以标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公司将对消费者产生巨大的吸引力,并通过商标将消费者、商品或服务与公司联系起来。对消费者而言,同一商标下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保证商品或者服务质量标准的同一性。不能保证商品或服务质量的商标不会吸引大多数消费者。消费者不会急于购买那些低质量、低档次商标的商品或服务。因此,商品生产者、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的首要任务是保证使用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具有相同的质量标准。使消费者能够根据商标所标明的商品质量选择商品和服务,吸引更多的回头客。最后,商标浓缩了商品的质量和声誉。商标本身就是一个无声的广告。它可以指明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和来源,让消费者知道哪家公司的商品或服务,以及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标准是什么。商标也是广告的核心。商标是商品和服务广告的主要形式和重要内容。附着在商品和服务上的商标可以鼓励消费者购买自有品牌的商品,从而获得一定的市场份额。同时,商标的广告功能也容易产生负面效应。一是容易欺骗消费者,夸大优势,掩盖问题和不足,使消费者上当受骗;二是过分强调商标的广告功能,容易使商品生产经营者和服务提供者认为可以通过商标的广告来占领市场,获取经济利益,而忽视了改进工艺、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的重要性 根据上述理由,本条明确规定注册商标使用人应当对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以次充好、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在商标使用管理中,根据不同情况和后果,保护消费者利益,监督产品质量,制止欺骗消费者,是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可以采取责令限期改正、通报、罚款、注销注册商标等方式分别或者合并处罚。此外,对有毒、有害、无价值的商品要依法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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