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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企业兼并纠纷怎么处理
释义
    一、企业兼并合同纠纷有哪些注意事项
    应当注意区分企业合并与企业兼并这两个易混淆的概念。企业兼并是企业合并的上位概念,企业合并是企业兼并中企业结合最牢固的形式。以收购形式实现对企业控股的属于企业兼并,不同于企业合并,两者主要区别在于:
    (1)企业控股是企业收购形式,属于企业股东行为;企业合并是企业行为,但需经股东大会决议同意。
    (2)企业控股不发生被控股企业主体资格的消灭,企业合并导致被吸收企业或者合并各方(新设合并)主体资格消灭。
    (3)企业控股的法律后果仅为被控股企业股权发生变动,该企业资产和负债不发生转移。
    企业合并的法律后果是参与合并的企业可不经清算而消灭,消灭的企业资产和负债概括性地转移至存续企业或新设企业。
    二、企业兼并合同纠纷的法律适用
    处理企业兼并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0一35条。《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第16条明确了企业享有联营、兼并权。国家体改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第4条规定:企业兼并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承担债务式,即在资产与债务等价的情况下,兼并方以承担被兼并方债务为条件接收其资产;
    (2)购买式,即兼并方出资购买被兼并方企业的资产;
    (3)吸收股份式,即被兼并企业的所有者将被兼并企业的净资产作为股金投人兼并方,成为兼并方企业的一个股东;
    (4)控股式,即一个企业通过购买其他企业的股权,达到控股,实现兼并。
    以上就是法律咨询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企业兼并纠纷怎么处理”的法律内容,在企业兼并合同纠纷中要分清楚企业兼并与企业合并的区别,其中企业控股是企业收购形式,属于企业股东行为;企业合并是企业行为,但需经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如果您的情况较为复杂,法律咨询网为您提供在线律师咨询,欢迎您来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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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8: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