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留置权的实现 |
释义 |
1、 留置权的实现,留置权人实现留置权的必要条件是:。当债权达到清偿期限,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时,留置权人不能立即实现留置权,只能在一定期限后实现留置权。这个特定的时期叫做宽限期。宽限期的长短关系到债权人和债务人利益的平衡。期限过长,不利于留置权人实现债权;期限过短,不利于债务人筹集资金、履行债务。因此,根据实践经验和公平原则,本条规定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权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予债务人两个月以上的债务履行期限,但不易保存的动产除外,如新鲜易腐烂的动产。也就是说,留置权人扣押财产后,可以与债务人自由协商一定期限的债务履行。与《担保法》规定的“不少于两个月”不同,《物权法》明确规定了双方约定的期限,只要双方协商达成协议。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对宽限期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可以自行确定宽限期,但宽限期不得少于两个月,但海鲜、水果、蔬菜等留置物新鲜易腐的除外,宽限期过长的,它容易贬值甚至贬值,对留置权人和债务人都不利。因此,留置权持有人无需给予债务人超过两个月的宽限期。
2。债务人在宽限期内仍不履行债务。债务人在宽限期内履行债务的,留置权消灭,留置权人不能再实现留置权。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的,留置权人可以依法实现留置权。根据本条规定,留置权的实现有三种方式,即折价、拍卖和变卖。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商实现留置权的方式。一般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可以先约定将留置权财产折价,以实现其债权。不能达成协议的,留置权人可以依法拍卖、变卖留置财产,并以拍卖、变卖所得优先清偿债权。 1。折扣。折价是指留置权人与债务人约定留置权财产的价格,留置权人取得留置权财产的所有权,以抵销其担保的债权。这种方法比较简单,但必须经过双方同意,否则应该拍卖或者变卖。 2。拍卖。拍卖,是指按照拍卖法规定的拍卖程序,在特定场所以公开竞价方式出售保留的财产。拍卖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相对较高,但成本较高。 3。抛售。变卖是指将保留的财产以普通出售的形式出售。由于拍卖成本较高,一些当事人不愿承担成本,因此采取了成本相对较低的变卖方式。你知道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