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人质押合同有哪些内容? |
释义 | 一、债务人质押合同有哪些内容? 1.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4.担保的范围。 5.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二、债务人质押合同有效吗 债务人质押合同有效。 债权质押可以担保债权的实现,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三、债务人质押合同有纠纷咋办 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3.仲裁:根据仲裁条款或者协议申请仲裁。 4.诉讼: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至人民法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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