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迪金森 |
释义 | 1732—1808John Dickinson美国政治家。1765年代表宾夕法尼亚州参加反英“印花税大会”,并起草会议宣言。因发表《宾夕法尼亚州—农民致英国殖民地人民书》驰名。1776年代表宾夕法尼亚州出席“大陆会议”,是《阐明必须拿起武器的原因……的宣言》的主要起草人。1776——1777年参加制定《十三州邦联条款》。但是,迪金森的革命思想有动摇,主张与英和解,1776年投票反对《独立宣言》。而1787年又代表特拉华州出席联邦制宪会议,签署美国宪法。宾夕法尼亚州卡莱尔的迪金森学院,是以他的姓氏命名的。 |
随便看 |
|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