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法拆迁行政诉讼案由是什么 |
释义 |
一、违法拆迁行政诉讼案由是什么 行政案件的案由分为:作为类案件、不作为类案件、行政赔偿类案件。 1、行政作为类案件案由的结构为:管理范围+具体行政行为种类。 2、不作为类案件的案由:以“诉”作为此类案件案由的第一个构成要素;以行政主体的类别作为第二个构成要素;以不履行特定行政职责或义务作为第三个构成要素。 3、对于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案件,在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案件案由后加“及行政赔偿”一语即可。对于单独提起行政赔偿的案件,案由的确定方法为:行政管理范围+行政赔偿。 ![]() 二、遇到违法拆迁怎么办 1、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法》规定,如果对地方政府的行政行为不服的,群众只能向上一级地方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只是对执法部门或者拆迁办作出的决定不满,可以直接到政府法制局申请行政复议。 2、“打官司”.《责令强制拆迁决定书》中就明确规定,“群众不服决定,也可以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行政复议和诉讼不能同时进行,可以先复议后诉讼,也可以直接诉讼。 三、违法拆迁怎么诉讼 (一)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行政裁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只有经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 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2、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任何一方当事人或者与行政裁决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裁决不服的,都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行政裁决的事实认定、行政程序、法律适用、有无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等进行全面合法性审查。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的相关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合同,依法成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协议或者履行协议不符合约定的,按照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当事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有以下情形: (1)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搬迁期限届满后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且拆迁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违法拆迁行政诉讼案由是什么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如房屋拆迁遇到违法强拆的情况,一定要懂得通过法律来保护个人权益。觉得自己的权益在房屋拆迁中得到比较大的损失可以咨询相关律师,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法律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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