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解除留置权的条件是什么
释义

根据我国《监察法》的规定,监察机关撤销被调查对象羁押措施的情形包括羁押措施期满、侦查后不需要羁押的情形。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一条: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由监察机关领导决定,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决定采取留置措施的,应当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委员会备案。采取羁押措施后,除有碍侦查的以外,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被羁押人的单位或者家属。
    

监察机关采取拘留措施时,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请求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给予协助。
    

监管机构应当保障被拘留人员的饮食和休息,并提供医疗服务。讯问被羁押人,应当合理安排讯问的时间和期限,讯问笔录应当由被羁押人宣读并签名。
    


    

留置时间不应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采取留置措施的监察机关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后,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
    

被羁押人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后,羁押期间转为有期徒刑。拘役一日,相当于管制二日,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一日。第五十九条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有权向监察机关申诉:(一)留置权届满,留置权未解除的;(二)与本案无关的财产被查封的,扣押、冻结;
    

(3)应当解除而不解除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4)违反规定污染、挪用、私分、交换、使用被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不解除留置权的。受理申诉的监察机关应当及时处理。申诉人对处理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监察机关申请复审。上一级监察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属实的,予以纠正。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根据我国监察法的规定,监察机关对被调查对象解除留置权措施的情形包括留置权措施期满、侦查后不需要羁押的案件。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6 1: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