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补偿有哪些类型 |
释义 |
国有土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于2011年1月21日正式颁布,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于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新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拆迁补偿工作进入了民主化、多元化的新时代。新条例中,拆迁补偿由官方评估改为二次征求意见制度和申请评估复核制度,标志着拆迁已经从民生和人权的角度考虑,并逐渐走向成熟。据推测,最新的《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条例》将于2011年第四季度出台,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可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执行。 拆迁补偿有哪些类型?货币赔偿基于不同的法律基础。专业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评估,产生多分量的补偿金额。介绍了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市场评估价格是指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格。房地产估价是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估价原则、估价程序和适用的估价方法,在估价时点对房地产进行客观、合理的估价价格,是对某一价值进行估定的活动。 商品房成交均价是指有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测算并公布的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成交均价。 重置价格是指估价机构根据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施工工艺,重建与估价对象具有相同功能用途的新建筑物所确定的正常价格。 以上三种价格是拆迁补偿的法律依据,但用途不同,适用情况不同。财产权置换也称为财产权置换。根据评价方法的不同,有两种替代方法。价值本位产权置换是指按照法定程序对被拆迁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等价置换,置换后的新房价值由被拆迁房屋的产权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是指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不结算安置区内差价的异地产权交换。产权置换可以分为两种形式: 搬迁。异地安置是指开发商的项目不涉及住宅或者该地块的容积率使其无法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新建安置房,然后通过产权的增减,尝试用等价物替代产权。 重新安置。安置是指开发商可以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安置。 附件:目前,我国各大城市都规定了拆迁补偿的人均最低面积。比如,上海的人均最低面积是22平方米,所以有必要进行拆迁安置。联合补偿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既有货币补偿,也有产权置换。 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等诸多客观因素,房价、地价不合理地居高不下,造成许多问题,仅靠货币补偿或产权置换无法解决,于是出现了货币补偿与产权置换相结合的局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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