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条件需要满足才能解除租赁合同 |
释义 | 一、哪些条件需要满足才能解除租赁合同 以下条件需要满足才能解除租赁合同: 1.约定解除:当事人通过协商,可解除合同。 2.法定解除: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不可抗力;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二、签租赁合同要注意什么 签订租赁合同时,应明确注意的内容: 1.租赁期限、租金支付及计算方式; 2.租赁期限内房屋的维修及费用由谁承担; 3.物业管理费的用的承担; 4.物业使用人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的问题; 5.是否可的以转租; 6.租赁登记的办理; 7.业主有关物业管理权方面的授权; 8.根据物业使用人承租物业的用途不同而应注意的事项。 ![]() 三、租赁合同自动续签吗 租赁合同不是自动续签。依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签但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该租赁为不定期租赁。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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