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寿保险合同的构成要件 |
释义 |
寿险合同的构成要件由合同主体、合同客体和合同内容三部分构成。寿险合同主体是指与寿险合同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包括当事人、关联人和辅助人。当事人是订立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权利义务的主体,直接关系到寿险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协助人是协助人身保险合同当事人签订、履行合同,办理有关保险事务的人。当事人包括投保人和保险人。 关联方包括被保险人和受益人。辅助人员包括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评估员。寿险合同的标的不是保险标的,而是被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寿险合同的内容与寿险合同的主客体相同,是建立合同关系的基本要素之一。对寿险合同内容的理解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寿险合同内容是指寿险合同中记载的所有事项,包括当事人、关联方、双方的权利义务、合同标的和保险金额,狭义上的寿险合同内容仅指双方约定并经法律确认的权利和义务。人寿保险合同的主要特点:(1)人寿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对人寿保险的需要和被保险人的支付能力,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和条件内,与保险人协商确定;(2) 寿险合同中保险利益的给付属于固定给付的性质;(3)寿险合同中保险利益的特征:由于寿险的标的物是人的生命或身体,人的生命和身体的价值不能用金钱来衡量,所以对于寿险来说,只有保险利益是必须的,保险利益的数额没有限制。对与投保人有保险利益的,根据《保险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几种:人、配偶、子女、父母;前款规定以外的由被保险人扶养或者扶养的其他家庭成员、近亲属。此外,被保险人同意为被保险人订立合同的,视为被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B、 在人寿保险中,保险利益只是订立保险合同的前提条件,而不是维持保险合同效力和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4) 《保险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寿险被保险人因第三人的行为死亡、残疾或者患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支付保险金后,无权向第三人追偿。寿险合同的主体是指与寿险合同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人,客体是受益人,主要内容是双方约定并经法律确认的权利义务。如果您还有其他不清楚的地方,请咨询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你负责的。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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