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审查的后果是什么 |
释义 |
交通事故审查的后果是什么?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审查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的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审查结论:(1)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平;(三)道路交通事故调查鉴定程序是否合法。 审查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但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到现场听取意见。 复议期间,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议。第五十四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责任划分不公或者调查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处理审查结论并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确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平、调查程序合法的,应当依法处理作出复核结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 第五十五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复核结论后,应当召集事故各方,当场公布复核结论。当事人不到场的,审查结论应当以其他法律形式送达当事人。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只能审查一次。第五十六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审查结论,责令重新鉴定后,原办案单位应当在十日内依照本规定重新调查,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鉴定书,取消原道路交通事故鉴定书。 重新调查需要检查鉴定的,原办案单位应当自检查鉴定结论确认之日起五日内重新出具《道路交通事故确认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确认书》。 再次制作道路交通事故确认书的,原处理单位应当将确认书送达有关各方,并书面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以上内容是相关答案。事实上,交通事故审查存在一定的风险,即在审查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后,可以终止审查,申请审查后的答案也可能不一样。如果您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向律师咨询。你知道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