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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赔偿调解费是多少
释义

交通事故赔偿调解应赔偿多少?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按照以下原则进行调解:(1)当事人对一切原因负责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2)当事人对主要原因负责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3)当事人因同一原因负有赔偿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当事人因次要原因负有赔偿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第三者保险)限额内赔偿。超过第三者保险限额的部分,由承担全因责任的机动车方承担全损责任的100%。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和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方在承担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
    

(1)机动车方负有主要责任的,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承担7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因同样原因承担的,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承担5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方对次要原因负有责任的,应当承担非机动车方和行人方3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方对同一原因不负责任的,承担非机动车和行人方20%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未投保第三者保险,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非机动车、行人无过错的,机动车方应当承担全部损失责任的100%。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和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方在承担全部损失后,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
    

(1)在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等封闭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方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车辆方承担非机动车和行人方50%的赔偿责任。(2) 在其他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方承担非机动车方和行人方60%的赔偿责任。各种补偿项目和计算标准如下:
    

(1)医疗费用医疗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疗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形手术费和当事人为治疗本病支付的后续治疗费伤害和疾病。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医疗费用的赔偿数额,按照调解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需的康复费用、适当的整形手术费用等后续治疗费用,可按调解结束时的时间标准计算。(2) 误工成本根据误工时间和当事人收入确定。
    

工作延误时间根据当事人所在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当事人因伤致残,继续旷工的,旷工时间可以计算到伤残认定日的前一天。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滞纳金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当事人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3) 护理费用护理费用根据护理人员收入、护士人数和护理周期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护理人员无收入或聘用护理人员的,按同级护理人员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编制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参照确定。
    

护理期应计算到受害者恢复自理能力为止。被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自理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4) 交通费按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就医或转院治疗,以及参加死亡事故处理的死者亲属(不超过3人)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以官方账单为准,相关证明与就医地点、时间、次数一致。(5) 住宿费:当事人及其看护人从外地进城处理交通事故所发生的实际住宿费。(6) 住院伙食补贴按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差旅伙食补贴标准确定。(7) 营养费用,是指当事人为尽快进行辅助治疗或者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产品所发生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当事人的残疾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和营养费用凭证确定。(8) 残疾补偿金:根据当事人的残疾程度,按照北京市统计局上一年度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自残疾认定之日起20年计算。但60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减一年;75岁以上的,计五年。(9) 残疾人辅助器具的费用残疾人辅助器具的费用应当按照常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如伤者有特殊需要,可参照辅助设备准备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设备的更换周期和补偿期应根据配药机构的意见确定。(x) 丧葬费按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和半年总额计算。(11) 被赡养人的生活费按照被赡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和北京市统计局上一年度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按18岁计算;没有劳动能力和其他生活来源的,按20岁计算。但60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减一年;75岁以上的,计五年。受扶养人,是指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有其他受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当事人依法应当承担的部分。有多个被扶养人的,年度补偿总额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度生活消费支出。(12) 死亡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上一年度人均纯收入的标准计算,即20年。但60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减一年;75岁以上的,计五年。
    

交通事故处理当事人亲属的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按照本标准第九条的规定计算,并按照赔偿责任比例分摊,但计算人数不得超过三人。交通事故当事人或者死者近亲属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当事人或者近亲属应当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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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18:5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