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留置权合同可以作为担保合同单独订立吗 |
释义 |
1、 留置权担保的前提是债权人事实上占有了债务人的财产,从而产生了留置权担保问题。留置权担保不仅可以单独签订担保合同,还可以在主合同中以留置权担保条款的形式予以规定。本法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二条留置权,是指依照本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在本法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债务的合同中,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财产,并将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应当优先支付合同价款。第八十四条债务人不履行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合同的债权的,债权人有留置权。前款规定适用于法律可以保留的其他合同。二是留置权行使的条件(一)债权人对债务人动产的继续占有。留置权依法成立后,如果债权人丧失对动产的继续占有,将导致留置权的丧失。这里的持续占有是指对保留财产的不间断占有,不仅包括直接占有,也包括间接占有。(二)债务人未按照法定期限或者约定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行使留置权前,应当通知债务人在法定期限内履行债务。债务人在合同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债务的,构成迟延履行,债权人可以对留置权行使留置权。 (3)不存在妨碍留置权实现的法律或约定情形。债权人对债务人动产的留置权,依照法律和合同的规定行使,否则,债权人不得行使留置权。三是最新情况(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47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留置债务人依法占有的动产,并享有优先受偿权。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权财产。第四百五十三条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财产留置权后的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予债务人60日以上的债务履行期限,但不属于留置权的动产除外容易保存的,如新鲜和易腐的财产。债务人逾期不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约定将留置权财产折价,也可以对拍卖、变卖留置权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如果保留的财产被打折或变卖,应参考市场价格。 以上知识是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留置权担保的前提是债权人事实上占有了债务人的财产,从而产生了留置权担保问题。留置权担保不仅可以单独签订担保合同,还可以在主合同中以留置权担保条款的形式予以规定。如果你需要法律帮助,你可以去法律咨询网咨询。法律咨询网有一位专业律师为你解答。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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