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股东能否直接向公司主张权利,取决于当事人是否为公司的法定股东。只有公司股东才能要求公司在盈利的情况下直接分红,在亏损的情况下直接承担亏损。在实践中,如果当事人只是公司股份的实际出资人的一部分,可以称为股份股东,但在法律上不是正式股东。他们对公司没有合法的权利和义务,也不允许通过正式股东的出资部分要求公司分红。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可以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向公司股东提起债权代位诉讼,并要求公司在胜诉后在自己的权利范围内分红。《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迟延行使到期债权,致使债权受到损害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债权完全属于债务人自己的除外。代位权的范围仅限于债权。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所需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上述知识是小编对“隐名股东”能否直接向公司主张权利的回答。隐名股东可以根据签订的《股权协议》和《合同法》的规定,以代位求偿的方式向公司主张权利。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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