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禁止酷刑委员会 |
释义 | Committee against Torture根据1984年《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可处罚公约》的规定于1987年设立的监测《公约》执行情况的专家机构。委员会由10位个人专家组成,由缔约国选举产生,任期4年。委员会的职权范围是监测在执行《公约》方面取得的进展,特别是审议缔约国就其为履行《公约》义务所采取措施提出的报告:提出委员会认为适当的有关这些报告的一般性意见。委员会也可与有关缔约国合作研究,认为确有迹象显示某一缔约国境内经常施行酷刑话。如果有正当理由,可以指派一名或几名成员进行秘密调查并立即向委员会提出报告;如该缔约国同意,这种调查可以包括到该国境内访问;并在审查其成员的调查结果后,将这些结果和相关的建议和意见一并送交该缔约国。委员会每年举行一届会议,并向缔约国和联合国大会提交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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