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公司法》对隐名股东有何规定
释义

《公司法》关于隐名股东的规定(一)解释三首次明确了隐名股东的地位。解释三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投资者和名义投资者应当订立合同,约定实际投资者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名义投资者为名义股东对合同效力有争议的,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没有规定的,由人民法院认定合同有效。”(2) 隐名股东取得投资收益的依据及诉讼证据的认定。名义股东以记载在股东名册或者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理由否认实际投资者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3) 隐名股东与公司的内外关系《解释三》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实际投资者要求公司变更股东、出具出资证明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未经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股东名册中记载、在公司章程中记载并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相关知识:隐名股东的基本特征。隐名股东的产生是基于双方在遵守现行法律前提下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包括借他人名义出资以逃避法律制裁的情形。例如,隐名股东不包括利用国家对下岗职工投资经营的优惠政策,同意以下岗职工名义向公司出资的股东。

2。隐名股东是根据隐名投资者与知名人士之间的契约关系产生的。这包括两层含义:一是隐名股东的本质是一种契约;二是隐名股东的直接当事人是显股东和隐名股东。隐名股东有出资义务,显名股东有经营义务和利益分配义务。双方对对方都有义务和对价。任何一方都不能免费从另一方获得利益。因此,隐名股东契约是一种双向契约和有偿契约。

4。隐名股东的合同分为本约合同和非合同合同。隐名股东合同之所以成立,是因为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同的意思表示。隐名股东的实际出资不作为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隐名股东的实际出资是合同的实际履行,故为本约。对于隐名股东合同,我国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其形式,因此是一种替代性合同。

5。隐名股东的出资对象主要是货币、实物、权利、技术等,不以登记为产权转让形式。我国现行公司法规定的投资对象包括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同时还规定,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依法办理产权转让手续。隐名股东隐名出资的目的是在不暴露其真实身份的情况下获取利润。
    

我们提醒您,对于司法实践中产生的纠纷,如需办理诉讼手续,最好提前咨询相关专家律师,以免走弯路,更好地解决您面临的问题。以上是为您总结的相关资料,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BA网专业律师。你知道吗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4 18: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