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02-2014年司法考试经济法历年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 |
释义 | (2014年) 64.某省L市旅游协会为防止零团费等恶性竞争,召集当地旅行社商定对游客统一报价,并根据各旅行社所占市场份额,统一分配景点返佣、古城维护费返佣等收入。此计划实施前,甲旅行社主动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了这一情况并提供了相关证据。关于本案,下列哪些判断是错误的?() A.旅游协会的行为属于正当的行业自律行为 B.由于尚未实施,旅游协会的行为不构成垄断行为 C.如构成垄断行为,L市发改委可对其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 D.如构成垄断行为,对甲旅行社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罚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选项A、B说法错误。《反垄断法》第十六条规定,行业协会不得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从事本章禁止的垄断行为。该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二)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三)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四)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五)联合抵制交易;(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据此可知,某省L市旅游协会召集当地旅行社商定对游客统一报价的行为构成垄断行为。 选项C说法错误。《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选项D说法正确。《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主动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达成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对该经营者的处罚。 65.甲酒厂为扩大销量,精心摹仿乙酒厂知名白酒的包装、装潢。关于甲厂摹仿行为,下列哪些判断是错误的?() A.如果乙厂的包装、装潢未获得外观设计专利,则甲厂摹仿行为合法 B.如果甲厂在包装、装潢上标明了自己的厂名、厂址、商标,则不构成混淆行为 C.如果甲厂白酒的包装、装潢不足以使消费者误认为是乙厂白酒,则不构成混淆行为 D.如果乙厂白酒的长期消费者留意之下能够辨别出二者差异,则不构成混淆行为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选项A、B说法错误。乙酒厂的某种白酒是知名商品,即使该商品的包装、装潢未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或者即使甲酒厂标明了自己的厂名、厂址、商标,根据上述规定的第(二)种情形,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即构成混淆行为。 选项C说法正确,选项D说法错误。混淆行为的要件之一是经营者的欺骗性行为已经或者足以使用户或者消费者误认,亦即这种欺骗行为达到了较为严重的程度。因此,如果不足以使消费者误认为,则不构成混淆行为。对于消费者的界定,是以一般消费者为衡量标准而不是以该商品的长期消费者为衡量标准。 66.张某从某网店购买一套汽车坐垫。货到拆封后,张某因不喜欢其花色款式,多次与网店交涉要求退货。网店的下列哪些回答是违法的?() A.客户下单时网店曾提示"一经拆封,概不退货",故对已拆封商品不予退货 B.该商品无质量问题,花色款式也是客户自选,故退货理由不成立,不予退货 C.如网店同意退货,客户应承担退货的运费 D.如网店同意退货,货款只能在一个月后退还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选项A、B违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第一、二款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据此可知,该产品是可以要求退货的。 选项C合法,选项D违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据此可知,"货款只能在一个月后退还"的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67.曾某在某超市以80元购买酸奶数盒,食用后全家上吐下泻,为此支付医疗费800元。事后发现,其所购的酸奶在出售时已超过保质期,曾某遂要求超市赔偿。对此,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A.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属于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行为 B.曾某在购买时未仔细查看商品上的生产日期,应当自负其责 C.曾某有权要求该超市退还其购买酸奶所付的价款 D.曾某有权要求该超市赔偿800元医疗费,并增加赔偿800元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禁止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选项B错误,选项C、D正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68.彦某将一套住房分别委托甲、乙两家中介公司出售。钱某通过甲公司看中该房,但觉得房价太高。双方在看房前所签协议中约定了防"跳单"条款:钱某对甲公司的房源信息负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其信息撇开甲公司直接与房主签约,否则支付违约金。事后钱某又在乙公司发现同一房源,而房价比甲公司低得多。钱某通过乙公司买得该房,甲公司得知后提出异议。关于本案,下列哪些判断是错误的?() A.防"跳单"条款限制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B.甲公司抬高房价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C.乙公司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D.钱某侵犯了甲公司的商业秘密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据此可知,甲公司要求钱某不得利用其信息而撇开甲公司直接与房主签约,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并未损害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选项B说法错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据此可知,甲公司房价明显高于乙公司房价并未违反法律规定,并不能认定为侵害了钱某的公平交易权。 选项C说法错误。乙公司接受业主的委托,根据自己的经营策略定价,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选项D说法错误。《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本案中,钱某并未对甲公司的房源信息进行泄露,乙公司的房源信息来源于业主的委托,未侵犯甲公司的商业秘密。 69.某市商业银行2010年通过实现抵押权取得某大楼的所有权,2013年卖出该楼获利颇丰。2014年该银行决定修建自用办公楼,并决定入股某知名房地产企业。该银行的下列哪些做法是合法的?() A.2010年实现抵押权取得该楼所有权 B.2013年出售该楼 C.2014年修建自用办公楼 D.2014年入股某房地产企业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借款人到期不归还担保贷款的,商业银行依法享有要求保证人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或者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商业银行因行使抵押权、质权而取得的不动产或者股权,应当自取得之日起二年内予以处分。本题中,该商业银行2010年通过实现抵押权可以取得某大楼的所有权,但是,对该大楼应当自取得之日起两年内予以处分,不应在2013年出售。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本题中,该商业银行2014年修建自用办公大楼符合法律规定,但是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 70.某企业因计算错误,未缴税款累计达50万元。关于该税款的征收,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税务机关可追征未缴的税款 B.税务机关可追征滞纳金 C.追征期可延长到5年 D.追征时不受追征期的限制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据此可知,"因计算错误导致未缴税款的",追征时应受追征期的限制。 71.2012年外国人约翰来到中国,成为某合资企业经理,迄今一直居住在北京。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约翰获得的下列哪些收入应在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A.从该合资企业领取的薪金 B.出租其在华期间购买的房屋获得的租金 C.在中国某大学开设讲座获得的酬金 D.在美国杂志上发表文章获得的稿酬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该法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选项A)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选项C) 五、稿酬所得;(选项D)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选项B)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因此,在某大学开设讲座获得的酬金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据此可知,约翰2012年来华,迄今一直居住在北京,在中国居住的时间已经超过1年,境内外所得均应向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72.某公司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两年仍未动工,市政府决定收回该土地使用权。该公司认为,当年交付的土地一直未完成征地拆迁,未达到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导致项目迟迟不能动工。为此,该公司提出两项请求,一是撤销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决定,二是赔偿公司因工程延误所受的损失。对这两项请求,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A.第一项请求属于行政争议 B.第二项请求属于民事争议 C.第一项请求须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处理,当事人不服的才可向法院起诉 D.第二项请求须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处理,当事人不服的才可向法院起诉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市政府收回土地,行使的是行政权力,行政相对方不服,要求撤销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决定,第一项请求属于行政争议。 选项B正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七条规定,土地使用者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提供出让的土地;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提供出让的土地的,土地使用者有权解除合同,由土地管理部门返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者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据此可知,土地出让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作为出让方的国家(由市政府为代表)如果不能按合同履行,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二项请求属于民事争议。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第一项行政争议实质上属于土地的使用权确权纠纷。《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73.关于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国家环境质量标准是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根据之一 B.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C.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省级政府可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D.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省级政府备案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选项A、B正确,选项D错误。《环境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选项C正确。《环境保护法》第十五条第一、二款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应当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2013年) 某县政府规定:施工现场不得搅拌混凝土,只能使用预拌的商品混凝土。2012年,县建材协会组织协调县内6家生产企业达成协议,各自按划分的区域销售商品混凝土。因货少价高,一些施工单位要求县工商局处理这些企业的垄断行为。根据《反垄断法》,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县政府的规定属于行政垄断行为 B.县建材协会的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 C.县工商局有权对6家企业涉嫌垄断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D.被调查企业承诺在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可的期限内采取具体措施消除该行为后果的,该机构可决定终止调查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核垄断行为、反垄断调查机构及其职权。 选项A说法错误。县政府的行为属于正常的行政管理,并没有从事地区封锁、限制竞争的行为。 选项B说法正确。《反垄断法》第16条规定,行业协会不得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从事本章禁止的垄断行为。本案中,建材协会的行为属于行业协会的垄断协议,分割销售市场。 选项C说法错误。《反垄断法》第10条第2款规定,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相应的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负责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据此可知,县工商局没有反垄断执法权。 选项D说法错误。《反垄断法》第45条第1款规定,对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的涉嫌垄断行为,被调查的经营者承诺在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可的期限内采取具体措施消除该行为后果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决定中止调查。中止调查的决定应当载明被调查的经营者承诺的具体内容。据此可知,应该是“中止”调查,而非“终止”调查。 65.甲厂与工程师江某签订了保密协议。江某在劳动合同终止后应聘至同行业的乙厂,并帮助乙厂生产出与甲厂相同技术的发动机。甲厂认为保密义务理应包括竞业限制义务,江某不得到乙厂工作,乙厂和江某共同侵犯其商业秘密。关于此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如保密协议只约定保密义务,未约定支付保密费,则保密义务无约束力 B.如双方未明确约定江某负有竞业限制义务,则江某有权到乙厂工作 C.如江某违反保密协议的要求,向乙厂披露甲厂的保密技术,则构成侵犯商业秘密 D.如乙厂能证明其未利诱江某披露甲厂的保密技术,则不构成侵犯商业秘密 【答案】BC 【解析】本题考核《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保密协议及竞业禁止义务。 选项A错误。《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自成立时生效,是否支付保密费不影响合同效力。 选项B正确。《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2款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如果合同未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则没有竞业限制。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第1、2款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本案中,江某违约披露甲厂的商业秘密,构成侵犯甲厂的商业秘密。乙厂违反甲厂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使用甲厂的商业秘密,构成侵犯甲厂商业秘密。 66.孙某从某超市买回的跑步机在使用中出现故障并致其受伤。经查询得知,该型号跑步机数年前已被认定为不合格产品,超市从总经销商煌煌商贸公司依正规渠道进货。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孙某有权向该跑步机生产商索赔 B.孙某有权向煌煌商贸公司、超市索赔 C.超市向孙某赔偿后,有权向该跑步机生产商索赔 D.超市向孙某赔偿后,有权向煌煌商贸公司索赔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产品缺陷责任。《产品质量法》第4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本案中,孙某可以基于侵权向产品的生产商、销售商(包括经销商商贸公司和直接销售商超市)主张权利,超市承担责任后,可以依法追偿。 67.某省发现有大米被镉污染的情况,立即部署各地成立联合执法组,彻查市场中的大米及米制品。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大米、米制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须以《食品安全法》为依据 B.应依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公布大米、米制品安全有关信息 C.县有关部门进入某米粉加工厂检查时,该厂不得以商业秘密为由予以拒绝 D.虽已构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但影响仅限于该省,可由省卫生行政部门公布有关食品安全信息 【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核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食品安全法》第2条第2款规定,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制定有关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公布食用农产品安全有关信息,应当遵守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选项C正确。根据《食品安全法》第77条的规定,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履行各自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权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该厂以商业秘密来拒绝的理由不成立。 选项D正确。《食品安全法》第82条第2款规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信息,其影响限于特定区域的,也可以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公布。 68.某商业银行决定推出一批新型理财产品,但该业务品种在已获批准的业务范围之外。该银行在报批的同时要求下属各分行开展试销。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该业务品种应由中国银监会审批 B.该业务品种应由中国人民银行审批 C.因该业务品种在批准前即进行试销,有关部门有权对该银行进行处罚 D.该业务品种在批准前进行的试销交易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核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18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范围内的业务品种,应当按照规定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或者备案。需要审查批准或者备案的业务品种,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作出规定并公布。据此可知,该业务品种应由中国银监会审批。 选项C正确。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45条的规定,商业银行违反规定从事未经批准或者未备案的业务活动的,由银监会进行处罚。 选项D错误。在批准前的试销行为有效,商业银行是公司法人,其越权行为有效,而且商业银行违反的管理性规范,而不是效力性规范,商业银行违法并不影响其对外从事的法律行为的效力,但商业银行要承担违法的行政责任。 69.某商业银行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造成资本和资产状况恶化,严重危及稳健运行,损害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对此,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该银行依法可采取下列哪些措施?() A.限制分配红利和其他收入 B.限制工资总额 C.责令调整高级管理人员 D.责令减员增效 【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核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37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或者其行为严重危及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稳健运行、损害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区别情形,采取下列措施:(一)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开办新业务;(二)限制分配红利和其他收入;(三)限制资产转让;(四)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者限制有关股东的权利;(五)责令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六)停止批准增设分支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整改后,应当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提交报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经验收,符合有关审慎经营规则的,应当自验收完毕之日起三日内解除对其采取的前款规定的有关措施。 70.甲公司欠税40万元,税务局要查封其相应价值产品。甲公司经理说:“乙公司欠我公司60万元货款,贵局不如行使代位权直接去乙公司收取现金。”该局遂通知乙公司缴纳甲公司的欠税,乙公司不配合;该局责令其限期缴纳,乙公司逾期未缴纳;该局随即采取了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关于税务局的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只要甲公司欠税,乙公司又欠甲公司货款,该局就有权行使代位权 B.如代位权成立,即使乙公司不配合,该局也有权直接向乙公司行使 C.本案中,该局有权责令乙公司限期缴纳 D.本案中,该局有权向乙公司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代位权。 选项A说法错误。《税收征收管理法》第50条第1款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因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或者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行使代位权、撤销权。据此可知,税务局在甲公司怠于行使债权的情形下,才能行使代位权。 选项B说法错误。《合同法》第73条第1款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据此可知,代位权的主张必须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 选项C、D说法错误。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0条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据此可知,责令限期缴纳和税收强制措施的对象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不包括纳税人的债务人,所以税务局对乙公司无权采取税收强制措施,无权责令其限期缴纳。 71.甲公司与梁某签订劳动合同后,与乙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派梁某到乙公司做车间主任,派遣期3个月。2012年1月至2013年7月,双方已连续6次续签协议,梁某一直在乙公司工作。2013年6月,梁某因追索上一年加班费与乙公司发生争议,申请劳动仲裁。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乙公司是在辅助性工作岗位上使用梁某,符合法律规定 B.乙公司是在临时性工作岗位上使用梁某,符合法律规定 C.梁某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D.梁某申请仲裁时应将甲公司和乙公司作为共同当事人 【答案】CD 【解析】本题考核劳务派遣、劳动仲裁。 选项A、B错误。《劳动合同法》第66条第1、2款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本案中,车间主任不是辅助性岗位,时间超过了6个月。因此,该劳务派遣不符合法律规定。 选项C正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第4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选项D正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2条第2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72.甲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某地块50年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写字楼。土地使用权满3年时,甲公司将该地块的使用权转让给乙公司,但将该地块上已建成的一幢楼房留作自用。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如该楼房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则甲公司可只转让整幅地块的使用权而不转让该楼房 B.甲公司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载明的权利、义务应由乙公司整体承受 C.乙公司若要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取得原出让方的同意即可 D.乙公司受让后,可以在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满46年之前申请续期 【答案】BD 【解析】本题考核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则。 选项A错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2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据此可知,我国实行房地一体转让主义。 选项B正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2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选项C错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原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选项D正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2条第1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据此可知,甲公司取得某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期限是50年,已经使用了3年,那么乙公司受让后应当在其使用46年之前申请续期。 73.因连降大雨,某厂设计流量较小的排污渠之污水溢出,流入张某承包的鱼塘,致鱼大量死亡。张某诉至法院,要求该厂赔偿。该厂提出的下列哪些抗辩事由是依法不能成立的?() A.本市环保主管部门证明,我厂排污从未超过国家及地方排污标准 B.天降大雨属于不可抗力,依法应予免责 C.经有关机构鉴定,死鱼是全市最近大规模爆发的水生动物疫病所致 D.张某鱼塘地势低洼,未对污水流入采取防范措施,其损失咎由自取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核环境污染责任的免责事由。《环境保护法》第41条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责任。 (2012年) 64.下列哪些选项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A.甲灯具厂捏造乙灯具厂偷工减料的事实,私下告诉乙厂的几家重要客户 B.甲公司发布高薪招聘广告,乙公司数名高管集体辞职前往应聘,甲公司予以聘用 C.甲电器厂产品具有严重瑕疵,媒体误报道为乙电器厂产品,甲厂未主动澄清 D.甲厂使用与乙厂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和装潢,消费者经仔细辨别方可区别二者差异 【答案】AD 【考点】本题考核不正当竞争行为。 【解析】选项A属于违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选项B不属于错误。招聘已经与竞争对手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并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选项C不属于,选项D属于违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65.D市S县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关于有关部门采取的措施,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接收病人的S县医院立即向S县卫生局报告 B.接到报告的S县卫生局及时向S县政府和D市卫生局报告 C.S县卫生局立即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指挥部 D.S县卫生局在必要时可直接向卫生部报告事故及其处理信息 【答案】ABD 【考点】本题考核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解析】选项A、B正确。《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三款规定,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予以处置,防止事故扩大。事故发生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接到报告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县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上报。 选项C错误。《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立即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指挥机构,启动应急预案,依照前款规定进行处置。 选项D正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获知本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需要统一公布的信息,应当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由上级主管部门立即报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必要时,可以直接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66.根据《商业银行法》,关于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在中国境内应当按行政区划设立 B.经地方政府批准即可设立 C.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 D.拨付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额的70% 【答案】ABD 【考点】本题考核商业银行分支机构。 【解析】选项A、B、D说法错误。《商业银行法》第十九条规定,商业银行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必须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分支机构,不按行政区划设立。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拨付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运资金额。拨付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额的百分之六十。 选项C说法正确。该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在总行授权范围内依法开展业务,其民事责任由总行承担。 67.根据《商业银行法》,关于商业银行的设立和变更,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根据审慎监管的要求,在法定标准的基础上提高商业银行设立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B.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适用《公司法》 C.商业银行的分立、合并不适用《公司法》 D.任何单位和个人购买商业银行股份总额5%以上的,应事先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答案】ABD 【考点】本题考核商业银行的设立和变更。 【解析】选项A正确。《商业银行法》第十三条规定,设立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十亿元人民币。设立城市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一亿元人民币,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千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审慎监管的要求可以调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但不得少于前款规定的限额。 选项B正确,选项C错误。《商业银行法》第十七条规定,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本法施行前设立的商业银行,其组织形式、组织机构不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可以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适用前款规定的日期由国务院规定。 选项D正确。《商业银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购买商业银行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应当事先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68.以下4人的月工资、薪金所得,应分别适用下列何种税率?()() A.张某所得5000元,适用3%的税率 B.王某所得8000元,适用20%的税率 C.李某所得20000元,适用25%的税率 D.赵某所得85000元,适用45%的税率 【答案】ACD 【考点】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法税率。 【解析】《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中规定,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扣除纳税基数,不超过1500元的,3%;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10%;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20%;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2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30%;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超过80000元的部分,45%.据此,选项A、C、D正确。 69.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关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账簿,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纳税人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可聘请经税务机关认可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 B.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C.纳税人会计制度健全,能够通过计算机正确、完整计算其收入和所得情况的,其计算机输出的完整的书面会计记录,可视同会计账簿 D.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除另有规定外,应当保存10年 【答案】ABCD 【考点】本题考核账簿。 【解析】选项A正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可以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专业机构或者经税务机关认可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聘请上述机构或者人员有实际困难的,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 选项B正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选项C正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会计制度健全,能够通过计算机正确、完整计算其收入和所得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情况的,其计算机输出的完整的书面会计记录,可视同会计账簿。 选项D正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70.关于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 B.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规定比例记入个人账户 C.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D.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 【答案】ACD 【考点】本题考核基本养老保险。 【解析】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第一、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选项C、D正确。《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71.李某因追索工资与所在公司发生争议,遂向律师咨询。该律师提供的下列哪些意见是合法的?()() A.解决该争议既可与公司协商,也可申请调解,还可直接申请仲裁 B.应向劳动者工资关系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提出仲裁请求 C.如追索工资的金额未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则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用人单位不得再起诉 D.即使追索工资的金额未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只要李某对仲裁裁决不服,仍可向法院起诉 【答案】ACD 【考点】本题考核劳动仲裁。 【解析】选项A正确。《劳动仲裁调解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选项B错误。《劳动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选项C正确。《劳动仲裁调解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选项D正确。《劳动仲裁调解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2.农户甲外出打工,将自己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给同村农户乙,5年后甲返回该村。关于甲返村后的住宅问题,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由于甲无一技之长,在外找不到工作,只能返乡务农。政府应再批给甲一处宅基地建房 B.根据“一户一宅”的原则,甲作为本村村民应拥有自己的住房。政府应再批给甲一处宅基地建房 C.由于农村土地具有保障功能,宅基地不得买卖,甲乙之间的转让合同无效。乙应返还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 D.由于与乙的转让合同未经有关政府批准,转让合同无效。乙应返还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 【答案】ABCD 【考点】本题考核宅基地转让。 【解析】选项A、B说法错误。《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62条第一、四1、4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选项C、D错误。《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据此,宅基地不得买卖,但可在本集体范围内转让。另外,即使及时土地转让行为无效,但转让合同并未违背法律规定,仍是有效的。 73.甲化工厂和乙造纸厂排放污水,造成某村农作物减产。当地环境主管部门检测认定,甲排污中的有机物超标3倍,是农作物减产的原因,乙排污未超标,但其中的悬浮物仍对农作物减产有一定影响。关于甲、乙厂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厂应对该村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B.乙厂应对该村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C.环境主管部门有权追究甲厂的行政责任 D.环境主管部门有权追究乙厂的行政责任 【答案】ABC 【考点】本题考核环境污染责任的承担。 【解析】选项A、B正确。《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41条第一1款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五65条规定,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九39条第一1款规定,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除依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关闭。据此,甲厂超标排污,应承担行政责任;乙厂并未超标排污,无需承担行政责任。 (2011年) 64.关于市场支配地位,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卷一多选第64题) A.有市场支配地位而无滥用该地位的行为者,不为《反垄断法》所禁止 B.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只考虑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 C.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难易程度,不影响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 D.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推定为有市场支配地位 【答案】AD 【考点】市场支配地位 【解析】我国《反垄断法》所称的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 选项A正确。《反垄断法》第六条规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据此可知,《反垄断法》并不禁止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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