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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企业申请破产应提供什么材料
释义
    一、企业申请破产应提供什么材料
    债务人(拟破产企业名称)提出破产申请的应当提交如下材料:
    (一)破产申请书;
    (二)企业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四)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五)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六)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七)资产负债表等有关会计报表;
    (八)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账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账号、资金等;
    (九)债权清册,应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包括邮政编码、电话等)、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十)债务清册,应列明债权人的名称、住所(包括邮政编码、电话等)、债权人债权数额、发生时间和偿还情况;
    (十一)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提供担保合同)
    (十二)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二、公司申请破产的条件
    (一)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指公司在经营中陷入困境,不能偿还债务或者不能继续偿还债务。偿还的能力表现在:
    1、公司的负债超过公司的资产,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形;
    2、是指公司的负债虽然未超过公司的资产,但由于种种原因,公司无力调动资产还债;
    (二)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不管是主观还是客观因素造成的,公司已无能力偿还已到期应依法偿还债务的情形。
    公司出现上述情况,依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法人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债务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还债。
    企业经人民法院批准宣告破产,进入破产程序。
    三、企业申请破产后如何还债?
    按实际情况,公司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后,由破产财产偿还相关的债务,清算后,公司就依法注销,不需要再承担任何偿还债务的责任。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企业申请破产应提供什么材料的相关知识,看了上文内容介绍,我们知道了企业申请破产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也知道了,具有破产申请资格的民事主体只有债权人和债务人。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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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1:4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