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者在收新房时开房商应该提供哪些材料 |
释义 | 业主收房的时候,开发商需要出示《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由开发商加以说明。 《竣工验收备案表》 该表是一式两份,建设单位存留一份,政府备案机关存档一份,通常情况下是不会发给个人的。个人也可以到当地的质监办查询。 《竣工验收备案表》主要包括: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报告、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文件、施工单位签发的工程质量保证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及住宅使用说明书)、地方省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文件。 《竣工验收备案表》证明房屋已经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交付条件,可以收房;如果业主在收房的时候,开发商无法出具该材料,业主有权拒绝收房。 《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 该书一般包括《房屋建筑面积总表》、《房屋建筑面积分层汇总表》、《共有共用建筑面积分层汇总表》、《房屋分户建筑面积分摊计算明细表》、《房屋分层平面示意图》。该报告,可以分为预测版和实测版。房屋竣工后,受委托的测绘公司,会使用计量工具去实地测绘,最终形成报告。业主最终可以根据此报告,看看自己买的房子面积是否超过既定的面积差,是否需要缴纳更多的房款。 《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两书”可以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约定,并且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房人提供的对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和保证文件。 房屋的《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办收房手续时查看,《住宅质量保证书》业主可带走,《住宅使用说明书》可带走,《管线分布竣工图》(水、强电、弱电、结构)可带走,如果房产商准备充分的话,一般10分钟即可查看完资料。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上述相关文件,购房人有权拒绝收房,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开发商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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