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构成非法运输制毒物品罪既遂会怎样追究责任 |
释义 | 一、构成非法运输制毒物品罪既遂会怎样追究责任 构成非法运输制毒物品罪既遂追究责任的标准是: 1.构成本罪既遂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 2.属于犯罪情节严重情形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属于犯罪情节特别严重情形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条 【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买卖、运输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配剂,或者携带上述物品进出境,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生产、买卖、运输前款规定的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二、非法运输制毒物品罪的自首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自首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1.犯罪人犯罪以后自动投案的; 2.自动投案的目的是向司法机关坦白自己的罪行; 3.犯罪人应当愿意接受国家的审查和追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 三、非法运输制毒物品罪的缓刑条件 1.行为人的犯罪情节较轻;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悔罪表现;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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