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原股东的权利 |
释义 |
1、 原始股东的权利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普通股,另一种是优先股。为了鼓励员工,给予员工的大部分股份属于优先股。优先股没有投票权,只享有分红。其次,根据法律规定,我国最新的《公司法》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优先认购新股的制度。第三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时,股东有权先按实缴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全体股东同意不先按出资比例认缴出资的除外。但《公司法》对股份公司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规定比较模糊。只有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股份公司)发行新股,股东大会应当就“向原股东增发新股的种类和数额”作出决议。不同的人对这篇文章有不同的理解。有学者推断,《公司法》肯定了股份公司股东有优先认购新股的权利。但该条仅要求股东大会在公司发行新股时考虑“向原股东发行新股”,并未直接规定股东大会必须向原股东发行新股。因此,股东对新股的优先购买权在法律上并不十分明确。 除了相应的权利外,原股东也有一定的义务。建议当他们是股东时,可以先了解清楚,避免给自己带来相应的麻烦。如果您不知道原股东的权利或相关股东的具体内容,请您来咨询律师网请详细咨询,我们的律师会给您一个详细的答复。你知道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