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标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行使的职权包括哪些 |
释义 | 商标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行使的职权包括哪些 商标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商标评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决定商标评审委员会委员的回避; (三)审核签发商标评审裁决书。 商标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可以委托副主任委员代行职权。 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就下列事宜提出的评审申请; (一)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的复审; (二)对商标局异议裁定不服的复审; (三)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不服的复审; (四)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续展申请不服的复审; (五)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不服的复审; (六)对商标局撤销注册不当商标不服的复审; (七)对注册商标提出争议的; (八)对认为注册不当商标提出撤销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商标评审事宜。 商标评审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组成。商标评审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熟悉商标法律; (二)从事商标审查工作满三年或者从事其他法律事务工作满五年的; (三)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公务员。 商标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任命。 商标评审委员会依法对商标评审事宜独立行使裁决权。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处理商标评审事宜。商标评审委员会处理商标评审事宜,采取合议形式并实行委员投票表决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商标评审事宜实行书面审理。商标评审委员会设立专家咨询小组,就商标评审事宜中的有关问题征求意见。专家咨询小组由知识产权界法律专家若干人组成,其成员由商标评审委员会聘任。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建议咨询专业的意见,询问法律咨询网的专业律师来处理,以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的和合法权益,保护你的利益不受伤害。如果你有不了解的地方。也可以查找相关的法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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