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关于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答复内容是什么
释义
    关于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答复内容是什么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答复
    (2001年1月19日 工商企字[2001]第28号)
    南京市白下区人民法院:
    你院对《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有关问题咨询的公函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六条中“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所述“同行业”,是指《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七条“企业名称应当由以下部分依法组成:字号(或者商号,下同)、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规定中“行业或者经营特点”,即企业名称中表述“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的文字内容。
    二、企业分支机构名称适用《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
    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九条第(二)项驳回申请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在使用中发生争议,注册在后的企业名称如果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登记机关应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第九条第(二)项和第五条,认定为不适宜的企业名称予以纠正。
    可以来法律咨询网找专业的律师为你提供咨询服务是最好的选择,这里律师会带你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等内容,替你解答自己的疑问。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4 10:5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