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再审可以不出庭吗 |
释义 | 民事再审可以不出庭吗 对于民事案件的再审情况,不出庭会对案件的审理造成一定的影响,如果是再审申请人不出庭的话,这个时候就不会进行再审,并且恢复原判决,如果是被告不出庭是可以缺席判决的。 1.申请再审人不出庭的情形。 申请再审人一般为原审的原、被告,有时为案外人。申请再审人以自己的申请启动再审程序,在再审审理程序中处于提起诉讼的请求人的地位,类似于第一、二审程序中原告或上诉人的诉讼地位,应按照第一、二审程序中原告或上诉人的诉讼地位,确立申请再审人在再审审理中的权利义务。《民事诉讼法》第143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即申请再审人在行使诉讼权利的同时,亦应遵守法庭秩序,在其出现《民事诉讼法》第143条规定的无理不出庭的情形时,按撤回再审申请处理。这也符合民事诉讼理论中的当事人诉讼权利自治原则,故解释作出了上述规定。需要说明的是,因解释的施行,案外人申请再审的,在再审案件中,法院一般列案外人为申请再审人参加诉讼,其地位类似于原告,故其出现不出庭情形的,也比照上述规定执行。在裁定按自动撤回再审申请的同时,应恢复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2.原审原告(原审胜诉方)不出庭 原审被告(原审败诉方,一般为申请再审人)出庭的情形。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原审原告在第一审程序中,是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而提起诉讼的当事人。在再审程序中,原审原告与原审被告一样,都是受到再审程序拘束的当事人。原审原告拒不到庭,不仅影响了再审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且同第一审程序一样进行起诉而处分了自己的诉讼权利,在再审程序中以不到庭的方式、以自己的行为表示放弃了诉讼权利,完全可以按撤诉处理。作为再审对象的原生效裁判,在对原审原告按撤诉处理后,就没有存在的根据,应当一并撤销,使原审原告与原审被告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恢复到原审诉讼前的状态。该裁定不得上诉。对原争议可以在该裁定生效后两年内另行起诉。 3.原审被告(原审胜诉方)不出庭 原审原告(原审败诉方,一般为申请再审人)出庭的情形。因前述再审程序是按照第一、二审的程序进行审理的,即准用《民事诉讼法》第一、二审程序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144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对此种情形,可按此规定缺席审理,作出维持或撤销原判的裁判。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的回答可以得出,对于民事案件的再审情况,不出庭会对案件的审理造成一定的影响,如果是再审申请人不出庭的话,这个时候就不会进行再审,并且恢复原判决,如果是被告不出庭是可以缺席判决的。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相关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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