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约定金解除合同的时间 |
释义 | 解约定金解除合同的时间 依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的规定,解约定金解除合同的时间分为两种情况,交付方解除的时间是丧失定金的时候,收受方解除合同的时间是双倍返还定金的时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一十七条:定金交付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以丧失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对解除主合同后责任的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 附条件合同的要求 在附条件的合同中,条件具有限制合同效力的作用,但合同中所附的条件,必须具备以下要求: 1、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过去的、已经发生的事实不能作为条件,否则是毫无意义的。 2、条件是不确定的事实。也就是说,条件在将来是否发生,当事人是不能肯定的。如果在合同成立时,当事人已经知道作为条件的事实必然发生,则实际上当事人只要在合同中附期限,而不必在合同中附条件。如果作为合同所附的条件是根本不可能发生的(例如甲向乙表示“如果地球停止转动,则借钱给你”),则视为当事人根本不希望订立合同。如果当事人将不可能发生的事实作为合同失效的条件,视为根本未附条件。 3、条件是由当事人议定的而不是法定的。作为条件的事实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而不是法律规定的。如果合同中附有法定条件视为未附条件。 4、条件必须合法。以违法或违背道德的事实作为合同的条件,称为不法条件。在合同附有不法条件的情况下,应当考虑在宣告不法条件无效后,合同是否已经在内容上合法且可以独立存在。不符合这两个条件,应当宣告整个合同无效。 5、条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如甲向乙表示,“若将此屋买给丙,则租给你”,在这里,卖屋的条件和出租的内容是互相矛盾的,甲只有是屋的所有人时,才有权出租房子。对于以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的事实作为合同条件的,应认为合同未成立。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的规定,解约定金解除合同的时间分为两种情况,交付方解除的时间是丧失定金的时候,收受方解除合同的时间是双倍返还定金的时候。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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