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进看守所了会不会无罪释放? |
释义 | 一、进看守所了会不会无罪释放? 进了看守所也有无罪释放的情况,通常是在看守所拘留期间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最后作出无罪判决的,也会无罪释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第二百六十条 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无罪释放有如下几种情况: (1)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依法讯问时发现其不构成犯罪,必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依法讯问时发现其不构成犯罪,均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 (3)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者免予起诉的案件,经过审查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时,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并立即释放在押的被告人; (4)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则作出*无罪判决,并在宣告判决后立即释放在押的被告人。 上述无罪释放,与如下情况的释放在法律性质上是不同的: (1)人民法院根据免予刑事处分的判决,对在押被告人予以释放; (2)人民检察院根据免予起诉的决定,对在押被告人予以释放; (3)司法机关根据情况将在押被告人改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并对其予以释放。 综合上面所说的,无罪释放就代表着犯罪嫌疑人没有任何的罪行,就算是进入了看守所只要自己无罪而且有证据,那么就可以得到释放,所以,执法人员在处理案件的时候也会结合实际情况来,不属于自己的责任就要合法的保护自己的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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