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人因交通事故受伤后怎样赔偿 |
释义 | 我儿子今年8岁,读小学一年级。今年3月22日下午放学后,被李某驾驶的农用车撞伤,大腿粉碎性骨折。当时送在当地医院后现在转院到昆明治疗,要几万的医药费,可如今李某却以他已经支付了25000元医疗费余下的该我们支付为由拒绝支付。而我们家平穷没办法支付孩子高昂的医疗费。所以我准备向法院起诉,请问应该以儿子为原告我们家长为代理人呢,还是直接以我和他母亲做原告可以告保险公司吗可以申请先予执行吗 律师解答: 儿子是原告,你们父母是法定代理人。被告是驾驶员车主保险公司。可以申请先予执行的。也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相关法律知识: 法定代理人,“意定代理人”的对称,依照法律规定而直接取得代理权的人。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权与当事人的意志无关。它主要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设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故法定代理关系是由法律基于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存在的血缘关系、婚姻关系、组织关系、信任关系等而规定的。此外,中国的劳动法规规定,工会可以代理其会员签订集体劳务合同,参加有关劳动争议诉讼,即工会可以成为其会员的法定代理人。当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复民事行为能力,或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的亲属关系,监护关系等已经不存在时,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权即告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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