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租赁产生搬家误工费可参照什么法规? |
释义 | 一、房屋租赁产生搬家误工费用可参照什么法规 (一)《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三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二百三十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第二百三十三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第五条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当事人请求赔偿因合同无效受到的损失,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本司法解释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出租人请求负有腾房义务的次承租人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详细版本的房屋租赁合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经过友好协调,本着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 租赁房屋坐落在 ,间数 ,建筑面积 ,房屋质量 。 第二条 租赁期限从 年___月___日至 年___月___日。(提示: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同等价格的情况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租金按当年价格另行商定) 第三条 租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租赁房屋的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甲方确保给乙方通水通电,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光缆电视收视费等自乙方入住之日使用起至租约期满迁出日止均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甲方确保出租时房屋一切设备完好;乙方负责租赁房屋的维修维护,租赁合同期满时确保房屋一切设备完好。租赁期间,防火安全、综合治理及防盗安全,由乙方承担责任,造成人身伤害或财务毁坏的,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 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范围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房屋租赁合同期满,乙方需在________期限内完全搬出房屋、返还房屋,在逾期________后未返还的需补交租金________元。 第十条 甲方(是/否)允许乙方转租租赁房屋。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______个月以上或所欠各项费用达(大写)___________以上; 2.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的;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 6.乙方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或存放危险违禁物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甲方迟延交付出租房屋_______个月以上;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使乙方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如果有一方违反合同,应支付给对方违约金 元,同时赔偿对方损失。 1.甲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出租房屋造成乙方受损失的,负责赔偿损失。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每日总租金的万分之五滞纳金。 3.乙方在房屋租赁合同期满返还房屋时,造成出租房屋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4.乙方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如果国家政府征用该房屋、发生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修改或补充规定,书面的修改或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日照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户主与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后,承租人需要一定时间搬出房屋,户主应当留出合理空余时间。为了避免承租人搬家推迟、耗时过长导致无法继续出租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写明搬离的期限,违背此约定将罚款。租赁合同作为约束双方的证明,应当使其发挥最大效用。户主在订立时应考虑详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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