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协议离婚后能不能再要孩子抚养费 是可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如果没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事后是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的,因为抚养自己的孩子是法律的义务,可以根据对方的收入来确定抚养费。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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