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使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
释义 | 很多人向金融机构借款的时候,都会被要求提供一份担保合同,里面有保证人信息。当债务违约发生后,担保人代替其承担债务。之后,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协商调解不成的,诉讼就成为了最后的解决方式。那么,行使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下面我们通过本文做个具体了解。 一、行使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保证人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诉讼时效,自保证人向债权人承担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因此,保证人的追偿权的诉讼时效实际上是适用《民法通则》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所规定的时效的,即保证人追偿权的诉讼时效自保证人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2年届满。 二、行使追偿权的条件要满足哪些? 保证人追偿权的成立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了保证债务 不论保证人依何种方式履行债务,也不论保证人是履行了全部还是部分债务,只要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就可享有追偿权。 2、因保证人的履行而使债务人免责 所谓使主债务人免责,是指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因保证人的履行而消灭,并非指债权债务消灭。债务人非因保证人的保证债务的履行而免责的,保证人不享有求偿权。例如,债务人因自己的清偿行为而免责时,即使保证人又履行了保证债务,保证人也不享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于此情形下,保证人只能依不当得利的规定请求债权人返还。 3、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无过错 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上有过错的,保证人丧失求偿权。例如,保证人在债权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时,应行使主债务人的抗辩权而未行使,致使承担了不应承担的责任的,在此范围内,保证人丧失向主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又如,保证人在为清偿或其他免责行为后,应当及时通知主债务人,以免造成主债务人的重复履行。如保证人在履行保证债务后怠于通知主债务人,致使主债务人善意地再为履行时,保证人也丧失追偿权。 综上所述,保证人行使追偿权要满足一定条件,如债务已经到期,保证人进行偿还并且债务人拒绝履行的。如果打官司解决的话,行使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是两年,这个时效一定不能错过。保证人发起诉讼,在提交的诉讼状中注明被告人信息、要求偿还的数额及相关证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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