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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现在的法律承认事实婚姻吗?
释义
    一、现在的法律承认事实婚姻吗?
    新修订的《婚姻法》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婚姻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也规定:“未到法定结婚年龄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
    我国法律从1994年2月1日起便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也就是说那时起,如果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后又起诉离婚的,即使当地群众也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的,也不能承认他们的婚姻关系有效,而只能解除非法同居关系。
    二、事实婚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2、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3、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
    (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
    (2)双方自愿结婚;
    (3)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三、对事实婚姻怎么处理?
    1、事实婚姻关系具有婚姻的效力。凡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实际是确认其为合法有效婚姻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关系适用婚姻法中有关夫妻权利义务的规定。
    2、审理事实婚姻案件,当事人撤诉的,确认婚姻关系有效,发给裁定或应判决准予离婚。
    3、事实婚姻关系离婚时,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及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等问题,适用婚姻法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在我国,事实婚姻是很早的事情,之前法律有承认过,根据最新修订的婚姻法,现在已经没有事实婚姻的说法。对于未婚同居的,按照同居处理。事实婚姻构成有严格的时间条件。同居的双方分手,在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上可以参考婚姻法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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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3 22:4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