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征地补偿标准 |
释义 | 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土地有七类、八类、九类土地三种: 七类区片区片范围:黄冈镇。 补偿标准:耕地:43333/亩;园地;33333元/亩;林地:15067元/亩;养殖水面;45000元/亩;未利用地:13333元/亩。 八类区片区片范围:钱东镇、三饶镇。 补偿标准:耕地:38133/亩;园地;29333元/亩;林地:13800元/亩;养殖水面;39600元/亩;未利用地:11733元/亩。 九类区片区片范围:新丰镇、柘林镇、汫洲镇、海山镇、浮山镇、所城镇、大埕镇、联饶镇、上饶镇、饶洋镇、汤溪镇、建饶镇、新塘镇、东山镇、浮滨镇、新圩镇、樟溪镇、高堂镇、韩江林场。 补偿标准:耕地:35067/亩;园地;27000元/亩;林地:12000元/亩;养殖水面;36400元/亩;未利用地:108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如你对该标准仍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专业拆迁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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