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诽谤罪可以判处管制吗?
释义
    名誉对社会人具有重要的意义,在社会生活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现实生活中故意散布虚假信息,损毁他人名誉的行为屡见不鲜。这些虚假信息常给人们带来严重的影响,对受害人的生活与工作造成了困扰。那么怎样才构成诽谤罪、诽谤罪可以判处管制吗?下面跟随法律咨询网小编去一探究竟吧。
    一、诽谤罪的定义:
    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哪些行为构成诽谤罪
    诽谤罪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如果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虽然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但不构成诽谤罪。诽谤犯罪行为的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哪些行为构成诽谤罪如下:
    1、要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如果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2、必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散布的方式主要有是言语散布和文字散布;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即使不指名道姓,但第三人可以判断出被害人是谁;
    4、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
    三、诽谤罪的立案标准: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
    四、我国刑法上关于诽谤罪的处罚有以下几点
    (一)、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二)、犯本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这里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指犯诽谤罪,被害人告发的,法院才受理,否则不受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诽谤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当地群众公愤的;诽谤外国人影响国际关系的,等等,如果受害人不告诉或不能告诉,人民检察院应提起公诉。
    根据阅读上文内容可知,针对诽谤罪可以判处管制吗这个问题,对于受到故意以虚假信息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对受害人造成了恶劣影响,情节严重的可以确定为诽谤罪。诽谤罪根据影响的严重性判断是可以判处管制的。名誉对社会人有重要的影响,在社会生活中我们要勇于拿出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名誉。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7 2:1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