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达成协议能免除处罚吗 |
释义 | 一、达成协议能不能免除处罚 体育课上闹矛盾出手伤人 2006年6月8日,在学校上体育课的高中生江某和同班同学杜某因打篮球发生小摩擦,被杜某投出的篮球砸到脸部的江某用手打了杜某的左脸,致使杜某做耳部耳膜穿孔,轻伤。随后,江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后被取保候审。在此期间,江某考上了大学。 达成协议能免除处罚吗 作为审理法院的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情况,首次使用了“恢复性司法”模式,积极调解双方当事人,使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被害方也撤销了附带民事诉讼并同时建议法院对被告人从轻判决。 最终,和平区法院一审对被告人江某做出了免于刑事处罚的判决。 二、哪些情形免于刑事处罚 我国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具有法定情形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实行这一原则,可以防止和及时纠正对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人的错误追究,可以节约司法资源,避免无效劳动。免于刑事处罚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指根据《刑法》规定,不构成犯罪的。这是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于不构成犯罪的,当然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等等。追诉时效具有法定约束力,超过追诉时?效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据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决定特赦。一经特赦,对罪犯不得再予追究。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我国《刑法》规定了四类案件告诉才处理:第246条规定的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第257条第1款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虐待案和第270条规定的侵占案。这几种犯罪的追究以被害人等的告诉为必要条件,如果没有法定人员告诉,或者告诉以后又撤诉的,不得追究刑事责任。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我国刑法实行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加之刑事诉讼中没有缺席审判,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追究刑事责任已经没有意义,因此不予追究。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按照刑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其他生效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不予追究。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达成协议能不能免除处罚”问题进行的解答,达成赔偿协议后,能不能免除刑事处罚,要依据犯罪的情节、犯罪嫌疑人的悔罪表现而定,如果犯罪情节不重的,可以免于处罚。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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