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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对于未验收的住宅使用该如何处罚
释义
    一、对于未验收的住宅使用该如何处罚
    未验收投入使用的处罚是:将未经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的,由市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办相关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
    (二)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
    (三)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
    二、工程验收一般要多少天
    法律网提醒,工程验收一般要42天。建设单位在提交验收申请28天内组织设计、勘察、监理、施工、监察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后14天内出具竣工验收报告,验收合格为竣工,验收不合格,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再次重复验收程序。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三、工程验收须关注的法律要点是什么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及合同规定的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场的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按设计内容完成,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符合规范规定的设计要求。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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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2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