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
释义 | 在我国判处死刑的有两种执行方式,一种是立即执行,另一种就是死刑缓期执行,在现实生活中,有不少死刑缓期执行最后减为有期徒刑的案例,下来跟着法律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法律依据吧。 一、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法律依据 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在两年缓刑考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两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两年期满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有以下三种处理方法: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 3、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因此,如果被判处死缓以后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是有可能减为有期徒刑的。重大立功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二、死刑缓期执行的地点 1、死缓一般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判决生效后将案犯转交同级(市级)司法局管辖的监狱执行。也就是说死缓犯的两年缓刑期限是在监狱里面度过的,这点与缓刑不太一样。 2、死刑缓期执行,是指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即死刑缓期执行,又称死缓。死刑缓期执行并不是一个独立的刑种,而是死刑的一种执行方式。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前提同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一样,必须是“罪行极其严重”,应当判处死刑的。如果法律没有规定死刑条款,或者所犯罪行不该判处死刑,就不能适用死刑缓期执行。 上述文章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了“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的相关内容,对于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如果在两年缓刑考验期内积极改造,没有犯罪行为,可以减为无期徒刑,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可以按照法律减为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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