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怎样分割 |
释义 | 一、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怎样分割 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不能分割。房子属于不动产,登记在子女名下的则子女为该不动产的所有权人。根据《民法典》第三十四条规定“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所以,夫妻离婚时对于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是不能随意处置的,也不能当做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一般由取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代为保管。 二、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法律风险有: 1.房款需要一次性付清,增加买房时的经济负担; 2.房屋登记在孩子名下,离婚时法院不予分割 3.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父母不得随意给予处置; 4.父母无法收回房屋,即使子女不尽赡养义务。 ![]() 三、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法院能执行吗 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法院能执行。法律网提醒您,如果子女未成年,可以申请执行这房子。因为未成年子女和爹妈属于一家庭,子女没有收入,不可能买下住房。如果子女成年,住房是欠债之后过户子女,没付钱,属于恶意转移资产,也可以申请执行这房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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