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人被判死刑,可免除死刑刑罚吗? |
释义 | 我国规定了三类人在实施了犯罪行为后可以免除死刑,其中就包括已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那是不是意味着,只要是已满七十五周岁的老人犯罪可以免除死刑呢?其实对这条的规定,是有一定限制的,下面小编为你解答。 一、老人犯罪可以免除死刑吗? 现行《刑法》规定,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因此并不是所有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都适用,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七十五周岁老年人仍然适用死刑。 《刑法》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需要注意的是,该条规定的已满七十五周岁,应该理解为犯罪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这里的“周岁”于刑法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以周岁生日的次日算起。 二、关于老年人犯罪“免死”的规定 有人提出,对于已满七十五岁的人不应适用死刑。这种想法是好的,但是缺乏对判处刑罚个罪情况的考虑。从现实情况来看,有的老年人体力、智力、精神状态良好,又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死亡,且社会影响极为恶劣,如不适用死刑,难以平息社会矛盾。立法机关综合考虑后规定,在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之后,增加了“但书”条款,即: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该“但书”指的是犯罪手段令人发指,如以肢解、残酷折磨、毁人容貌等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使被害人死亡。 修正案关于已满七十五周岁以上的人犯罪,一般不适用死刑的规定是新增加的内容,从此翻开我国刑法关于犯罪主体规定新的一页,使得老年人这一特殊群体与未成年人以及怀孕妇女一样受到“法律开恩”,彰显了社会和法律的文明。其实,我国历史上如同规定老年人犯罪可以从宽处罚一样,也有一定年龄以上可不负刑事责任豁免死罪的规定。如1928年颁行、1935年修正的《中华民国刑法》第60条规定:“满80岁人犯罪者,不得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另外,国际公约倡导和要求成员国应该在刑法中规定可以判处死刑或执行死刑的最高年龄,超过这一年龄不得判处或执行死刑。有的国家和地区已有明确规定。事实上,司法实务中也很少有七十五周岁以上的犯罪人被判处死刑。所以,这一规定意义非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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