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可以拒绝公司的合同变更要求 |
释义 | 案例 A先生和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2006年6月到期。但是在A先生手上并没有合同,合同全在公司手上。但是现在公司要A先生重新签订合同,合同的甲方是一家与我们公司从事行业完全不同的公司,经调查确认是一家人事租赁公司,然后由这家租赁公司以劳务输出的方式把我们派遣到现在的公司工作,其他条款与现合同基本相同。那么,A先生是否可以拒绝公司的要求吗? 分析 A先生的公司与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却不给你们合同,这种的做法本身就是不对的,劳动合同应该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虽然看上去A先生的公司都没有合同,公司却掌握了主动权,不过,如果想辞职的话,可以让公司变主动为被动。A先生不要与人才租赁公司签合同,如果公司强制要求签,A先生就可以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然后根据公司的说法给它一个辞职的理由: 一、如果公司主张你与签订过劳动合同 二、如果公司主张没有与你签订过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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