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申请破产员工集资怎么办 |
释义 | 一、公司申请破产员工集资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2]23号文)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债务人所欠企业职工集资款,参照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顺序清偿,但对违反法律规定的高额利息部分不予保护。该司法解释对旧破产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进行了扩大解释,即将企业欠职工的集资款解释为与企业欠职工工资具有相同地位的破产债权,职工享有按照第一顺序清偿的优先受偿权。 另外,职工集资不包括企业许诺给职工的高额利息,更不包括社会集资,社会集资按照普通债权处理。 二、破产程序包括哪些步骤 1、破产申请与受理:破产申请和受理是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偿清到期债务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向法院提出的债务人应进行破产处理的请求和法院承受办理的行为。破产申请可以由债权人提出,也可以由债务人自己提出。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时,应当提供关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以及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有关证据;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时,应当说明企业亏损的情况,提出有关的会计报表、债务清册和债权清册。在收到破产申请之后,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申请。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 2、债权申报:是指债权人在破产程序开始之后向管理人呈报自己享有的债权以参加破产程序的行为。 3、债权人会议:由债权人组成,对破产程序中的某些事项进行表决,并对管理人进行监督。 4、重整(非必经环节):这是新破产法参照国际先进立法模式引进的新制度,是指在企业无力偿债的情况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保护企业继续经营,实现债务清理和企业调整,使之摆脱困境,走向复兴的再建性债务清理制度。重整的开始既可以由债务人也可以由债权人直接向法院提出申请。 5、和解(非必经环节):是指具备破产原因的债务人,为了避免破产清算,而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协商解决债务的协议的制度。 6、破产宣告:债务人既可能因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后由于资不抵债而被宣告破产,也可能因为重整程序终止或者和解失败而被宣告破产。 7、破产清算:法院在对债务人进行破产宣告之后,即由管理人对破产财产进行变价分配。 8、破产终结:破产程序终结是指引起破产程序终结的法律事实。我国《破产法》规定的程序终结方式也有三种:其一,由和解整顿程序完成引发的终结;其二,债务人的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的;其三,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的终结。 三、申请破产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1、债务人申请 书面破产申请,内容应包括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目的、申请的事实和理由以及应载明的其他事项;企业主体资格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附审计报告;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账户的详细情况;企业债权情况;企业债务情况;企业担保情况;企业诉讼情况;其他。 2、债权人申请 书面破产申请,内容应包括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目的、申请的事实和理由以及应载明的其他事项;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附证据;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企业欠职工的集资款与企业欠职工工资具有相同地位的破产债权,职工享有按照第一顺序清偿的优先受偿权。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公司申请破产员工集资怎么办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八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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